未备案网站已于2009年2月24日下午4点准时关闭


● 您的网站没有通过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或不符合备案要求而被关闭!

● 请立刻联系您的网站服务商,或者自行登录到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对您的网站进行提交备案申请。

●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http://www.miibeian.gov.cn/

以下为通知全文: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集中开展全量网站备案工作,清理整顿未备案网站。现要求各电信运营商、ISP按照以下要求完成所有网站的备案工作,同时将所有尚未获得备案号的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严格要求所有ISP完成全量网站的备案工作,必须在获得备案号后再进行接入,任何没有获得备案号的网站一律不得接入,一旦发现将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对应现将具体要求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闭所有尚未获得备案号的存量网站
各家ISP必须于2月24日16:00前关闭所有尚未获得备案号的存量网站,并保证在获得备案号前一律不得擅自接入。若发现ISP所接入的网站尚未获得信息准确无误的备案号,一经查明将立即收回该网站IP,同时追究ISP责任。

  二、所有新增网站必须获取备案号后方可接入
自即日起,各家ISP在获得网站备案号后方可对所发展的客户进行接入服务,若发现ISP擅自接入尚未获得备案号的网站将采取严厉惩罚措施,一经查明将立即收回该网站IP,同时追究ISP责任。

  三、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ISP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
一旦发现ISP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对ISP进行暂停IDC机房进出工单处理、终止原有合同、依法转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等惩罚处置。

若客户需要我司代为办理备案手续的,请紧急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来我公司由我们免费代为备案。备案完成后相关的注册信息我们会整理好发给客户自行保管。若因未备案造成的网站关闭我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请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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