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备案网站已于2009年2月24日下午4点准时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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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立刻联系您的网站服务商,或者自行登录到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对您的网站进行提交备案申请。 ●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http://www.miibeian.gov.cn/ 以下为通知全文:
严格要求所有ISP完成全量网站的备案工作,必须在获得备案号后再进行接入,任何没有获得备案号的网站一律不得接入,一旦发现将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对应现将具体要求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二、所有新增网站必须获取备案号后方可接入
三、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ISP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
若客户需要我司代为办理备案手续的,请紧急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来我公司由我们免费代为备案。备案完成后相关的注册信息我们会整理好发给客户自行保管。若因未备案造成的网站关闭我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请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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